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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1章 恒星光线(第1页)

野马王刻意放慢了一些度,好让身后的雪域魔狼能够跟上自己的脚步。

已经别驯化无数年的雪域魔狼,可以分辨出来哪些动物是自己这边的同伴,所以野马王能够和雪域魔狼和平共处。

野马王刚来部落那会儿,还是有点惧怕雪域魔狼的,毕竟一个人吃肉,一个吃素,不过雪域魔狼表现出来的友好,很快的就让野马王和整个野马群适应了。

一骑绝尘,身后跟着十只雪域魔狼。

向着部落疾驰而去,叶穹时不时的回头看了看,记清了这里的方位。

三十公里的距离,说远不远,说近不也不近,冬季的时候,叶穹专门派了一个小队的战士,来探寻周边的部落。

这个密林之内的部落,是没有被统计进来的,属于未知部落,实力和人数都不清楚。

他们在密林之内只要不出来,冬季的时候,是不会有战士专门跑进去的,毕竟进去之后,只要一场暴风雪,就能把密林外围全部埋起来。

想要靠双腿从能把树木掩埋的积雪中走出几公里,是不太可能的。

叶穹和野马王,当时被困在雪崩的积雪之中,靠着两只长尾熊和百多号人,挖了好几天才把他弄出来。

如果正常的一个人,或者一个小队伍被困在密林中,积雪只要把密林外围埋了,就只能等着来年春天再出来了。

很快的,小队就回到了部落之内,叶穹翻身下马,放野马王回了马棚,然后自己回到了实验室里面。

现在叶穹比较感兴的,就是自己兜里面带回来的土壤。

相比于密林之内的那个部落和目标,叶穹对这个更感兴一些。

毕竟部落那么多,不差一个两个的,雪星上虽然参天大树非常稀少,但也不缺木材,而稀有矿,稀有金属,就是叶穹最想要的东西。

在叶穹上一世的时候,金子算是正常人眼中最值钱的金属了,但事实是,随便一个稀有金属,都不是黄金能够比拟的,尤其是一些实验室无法提炼,只能在自然界中采集的稀有金属,对于一些可以决定人类未来的实验,是必需品,所以价值大到难以想象,几个特殊的稀有金属,千金难求,根本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这玩意儿。

简单来说,元素周期表按克算价值的,都很珍贵。

最贵的一个玩意儿叫钫,按照货币价值来算或者按照采集成本来算,大概一克价值几十亿。

像造原子弹的铀,价格也是贵到和普通人没啥关系了。

叶穹是不指望自己能弄出来这些稀有元素的,现在叶穹最感兴的东西,就是铁,比铁更感兴的,就是铜矿和磁石矿。

钢铁是进入工业时代的必需品,而铜矿和磁石矿,有了以后,叶穹就能把电弄出来。

有了电之后……

人类就会向着光明的科技方向加前进。

叶穹将口袋里面的土壤掏了出来,然后取了两个杯子过来,在杯子里面加满了水,然后将土壤全部倒了进去,用棒子搅了搅,接着仔细的盯着看了起来。

土壤在木棒的搅动之下,整个全部扩散在了杯子里面,根据能量守恒定律,杯子里面的任何东西,都不会直接消失,能被挥的,只有水。

而土壤是可以溶于水的,所以土壤之内不溶于水的东西,就可以被轻易的提炼出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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